電動執行器也可稱之為電動執行機構。是一種能提供旋轉或直線運動的驅動裝置,它以電源為驅動能源并在某種控制信號作用下運行操作。電動執行器控制部分由電機、控制模塊、反饋傳感器、限位保護等幾部分構成,有一些控制模塊和驅動模塊獨立安裝,有些是在一起的調整過程要圍繞以下原則去調整,一般現場調整要迅速解決問題,如果半小時沒有調整好,那肯定是不允許的。所以調整要先手動后自動,先機械后電路、先就地后遠程。
電動執行器常規控制時位置反饋信號調節:
將電動裝置動作到全關位置,用萬用表測量模塊上閥位電位器中心軸對地(GND)的電壓即12和11端子間電壓,此電壓值應隨閥門打開而增大,否則應將11和13端子的兩根線對調,重新接入,并確保電動裝置動作到全關位時,此電壓值應小于0.5V,松開電位器轉軸上齒輪的緊定螺釘,調節電位器使其電壓值在0.1-0.5V之間。
把電動裝置先向開的方向動作一段時間,根據行程不同,一般在5-10S在動作到全關,調節調零電位器,使調零測試點的電位差的值≤2mv,此時輸出電流信號為4mA,再將電動裝置動作到全開位置,調節模塊上的"20mA"電位器使輸出電流信號為20mA,上述調節節只須一次即可完成。